他以前在锦天府大户人家府上做轿夫,总听人说什么“日理万机”、“日理万机”的,特别羡慕那些识文断字的读书人,现在终于有机会,能亲口说上一句“日理万机”,他觉得特别的满足,仿佛他也变成了读书人一样。
张楚终于怒了,张口就骂:“老棺材瓢子,少跟老子打马虎眼,上一次老子好不容易才想辙让你个老东西捡回一条老命,你不踏踏实实的找个地方猫好,好好把你剩下的这点日子过完,瞎凑什么热闹,真活腻味了?早知道这样,老子当年就不该把你们爷俩捡回太平镇,任你们爷俩在锦天府自生自灭。“
他现在真的很少发火。
更鲜少出口成脏。
但这会儿他的心情,实在是糟透了。
有比送手下去当敢死队员更坏的事情么?
有,那就是送两次。
上次,在玄岭郡杀于晋、王迁,因为是荒野黑店没什么人烟,他们准备的也还算充足,才玄之又玄的保住了这个老家伙一命。
这一次,他们在万氏天刀门的眼皮子底下行事,能把骡子送过来的炸药安置妥当,已经极为不容易,哪还有机会,再挖几个逃生的单兵坑?
就算可以挖,他也不一定敢挖。
鬼知道,躲进单兵坑逃得一命的,是他的人,还是万江流?
那万江流哪怕只剩下一口气,都有可能杀得他太平会鸡犬不留。
他不可能去冒这个险。
也就是说,上一次,他是送手下去冒险。
这一次,他是送手下去陪葬。
还特么是尸骨无存那种!
张楚怎么可能不抓狂。
他从来没干过这种事。
他以前带着弟兄去砍人,一场死上几十个、几百个弟兄,他都经历过。
那些场面,他虽然也会觉得愧疚,但他想得开。
争来的利益,又不是张楚一个人的。
再说,他们在拼命的时候,他张楚也不是在背后喊666,他也在拼命,比他们还拼。
这样还有什么想不开的。
而现在,他是在让手下的弟兄去送死,他自己坐享其成啊!
自己的命无价,别人的命也金贵。
哪怕是老孙头这种黄土都已经埋到胸膛上的老家伙,也应该是老死在明亮、温暖、柔软的床榻上,老死在亲人的陪伴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