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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4章:一起搞波大事呗?(第3页)

吕武开始回忆自己的所闻所见。

晋国也没有随处可见身体残缺的人。

他所了解到的是,大多数身体残缺的人,一般还是在战场上所导致。

只是,动不动就斩指、断臂、断脚、挖眼、割鼻、割耳朵……,残骸人的身体,真的好吗?

人没有再生的能力,肢体断了就是断了。

侮辱性质的挖眼睛、割鼻子、割耳朵不妨碍继续劳动。

手指、脚趾,断了手脚,这些则会。

没有劳动力,人还能喘口气,会增加亲人负担的吧?

另外一些诸如挂掉胡须和剃掉头发,以吕武来看跟没处罚没区别,现在的人却当成是一种社会性死亡的惩罚。

吕武问了一句有没有公示。

士鲂答曰:“法不明,何为法,何以行?”

律法的制定就是要让人知道,什么事情做了会遭到惩罚。

不是制定完律法之后,等着别人去犯法了,才告诉谁犯了哪条律法。

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。

吕武心想:“道理是这个道理,谁能记得住那么多啊。”

这一点倒是他错了。

现在又不是现代。

现如今追求的是三言两语就将事情整明白,复杂的事情简单化。

更直接一点的说,大体上规范干了什么会遭到什么样的惩罚,没一条又一条的细化。

到了刻板办事的人手里,干起事情会相当的简单和直接。

一旦落到了懂得操作的人手中,拥有很多解释方式的律法,看是怎么个解读方式了。

这个也是细化与笼统化之间的差距。

现在公示律法是写在显眼地方的墙上,一般是在城门这种进出口的位置。

吕武有点印象。

某次进出城池时,看到有人在向黎庶大声公布出台了什么新的律法。

这个就是士鲂所说,律法是用来阻劝不要去犯法,一旦犯了法就要遭到什么样的惩罚。

阴氏那边,一样会有专门的“胥”在干同样的事情。

不是没写在显眼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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